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 通知通报 |
关于建立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质量安全专家库的通知 |
作者:局建管科
时间:2024-08-16
来源:
浏览次数:次
字号:【大
中
小】
字号:【大
中
小】
|
关于建立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领域质量安全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区)、羊山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站,各有关单位: 按照《信阳市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专家”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专家论证、评审、督查指导等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拟建立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质量安全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从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专业设置 (一)专业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地基基础与岩土工程(包括深基坑、高切坡等)、脚手架工程(包括模板支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临时用电、起重吊装与安拆工程、钢结构网架与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安全、检测鉴定等专业工程。 (二)填写《申请表》(附件1)时,按精通专业顺序可选2-3个专业类别。 三、入库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建设事业,职业操守与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自愿申请加入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家库; (二)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能够解决复杂疑难的专业技术问题;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 (四)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作,具有建设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经历不少于10年;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20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作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可以直接申请加入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 四、审查程序 申报专家经初审及审定,并进行公示。 五、专家的权利 (一)根据市住建局的安排,可参加以下工作和活动: 1.参与起草有关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调研、检查、督查; 3.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鉴定、咨询; 4.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评优评先等评审活动; 5.参与有关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培训; 6.参与市住建局组织的其他技术管理活动。 (二)专家开展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时,其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的专家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四)对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一)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关于建设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服从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积极参加市住建局安排的各项活动,并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参与专家活动时,应公正廉洁,保守工作秘密,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专家活动; (四)专家应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自己所参与专家活动的行为和后果负责; (五)尊重科学,顾全大局,维护我市专家库专家的信誉和社会形象。 七、专家库管理 (一)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在库专家每二年更新一次。通过审核的专家在“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https:// zfcxjsj.xinyang.gov.cn/)进行公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出专家库: 1.个人《申请表》信息、履职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纪律散漫,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专家活动的; 3.违背职业道德,未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专家活动,在从事专家活动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4.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提出与事实不符、违反科学的结论、意见,并造成一定损失的; 5.严重过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6.泄露工作秘密或其它不准公开的工作内容的; 7.索取或者接受与检查工作利益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检查工作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的; 8.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受法律处罚调整出专家库的,不再接受重新申请; (四)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其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信阳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申请表”及“信阳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承诺书”。 (二)申报材料包括: (1)信阳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申请表及承诺书电子版及签字盖章PDF版; (2)技术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工作业绩及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8月15日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 九、其他事宜 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的日常活动联系点设在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黄坤鹏 联系电话:0376-7639995 指定邮箱:xyzjaqj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