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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316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信建房〔2025〕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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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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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建房〔2025〕15号 签发人:孔 辉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6316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程诗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更新和管理 保障居民生活品质”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答复如下: 我局针对政协提案中提出的关于电梯安全治理和设备更新的建议,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加以落实,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一、积极落实设备更新政策,有序推进电梯以旧换新 我市高度重视电梯安全更新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精神,结合信阳实际,制定并印发了《信阳市推进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信政办〔2024〕49号),明确将老旧电梯更新作为重点任务推进。同时,联合多部门细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手续办理流程的通知》(信建〔2024〕36号),切实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为系统推进电梯更新改造,我市还专门出台《信阳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聚焦使用年限长、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分类施策、分批推进更新改造。2024年至今,已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15万元,用于41台老旧电梯更新,其中6台已更新完毕,剩余35台补贴资金将于近期划转到市财政局账户;2026年计划申报更新改造301台,积极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二、强化资金保障与风险分担,优化维修资金和保险机制 在维修资金使用方面,我市已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审批和支付流程,对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便捷服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维修质效。在电梯保险方面,正密切关注郑州、平顶山等地试点进展,待省级明确推广方案后,将及时跟进实施,引入保险机制为电梯安全运行和乘用人权益提供兜底保障。 三、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实现电梯使用单位全覆盖 针对“三无小区”电梯管理难题,严格依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落实属地责任,通过组织业主协商或委托专业单位等方式,明确电梯使用单位,杜绝责任空档。同时,住建与市场监管部门强化联动,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督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引导与公众参与,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组织开展维修资金政策“进社区、进小区”系列宣传活动,编制并发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40问》等读本,利用政务大厅、公众号等多渠道扩大政策知晓度。建立电梯信息公示制度,督促物业企业定期公开电梯安全状况、维修记录及费用支出,切实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应急演练、安全乘梯宣传等方式,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五、完善监管体系,提升行业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提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生产与维保单位准入制度,推行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坚决清退技术薄弱、服务劣质的企业。2023年以来累计检查电梯6720台次,整改隐患1562项,查处违法案件52起,曝光典型案例14起,持续净化维保市场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电梯安全更新与管理的关键环节,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力度,强化部门协同和智慧监管,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努力构建长效、安全、可靠的电梯使用环境,切实保障市民乘梯安全和生活品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宋学红 联系电话:0376-7639136 协办单位:信阳市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程士亮 联系电话:0376-6312570 协办单位:信阳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朱晓婷 联系电话:0376-6699331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