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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31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信建房〔2025〕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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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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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建房〔2025〕25号 签发人:孔 辉 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631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祝良桂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信阳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信阳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信阳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自2018年开始建设,7年以来全市共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共计 4622 桩。其中:2023年12月份以前累计建成1895桩;2024年新建公共充电桩1654桩;2025年(截至7月)新建1073桩,后续将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优化布局,全力为市民绿色出行保驾护航。 二、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制定行动方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河南省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某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牵头制定了《信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布局建设,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二)优化设施布局。我市三年行动方案中已明确,公共区域停车位按比例配建充电设施;现有居住小区停车位在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机构、供电公司等指导下加装充电基础设施,新建住宅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配建和预留安装条件应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并纳入整体验收范畴;积极引导在县城客运站、乡镇政府、村委会、乡镇客运中心以及既有停车场等便利群众充电的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构建“县域示范站+公路沿线充电站+村居充电桩”县乡村充电网络。 (三)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一是努力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重点在停车资源丰富、供电基础设施完善的住宅小区,推广建设集中式公共充电设施,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二是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老旧小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采取“一小区一方案”的方式,在公共停车场划拨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充电设施;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既有居民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充电设施用电需求。供电部门负责实施既有小区用电增容,充电设施工程检验合格后,及时完成装表接电工作,确保满足充电设施用电需求。 (四)创新住宅小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以“统建统管”的模式,在住宅小区开展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统一提供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鼓励以“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创新模式建设公共充电设施。探索住宅小区整体智能充电管理模式。 三、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支撑体系建设 (一)做好配套电网建设。深化电网升级三年行动,突出精准规划、精准投资、精准实施,彻底消除“四个问题”(单电源站、简易站、频繁停电、低电压),着力提升“两个指标”(10千伏互联互供率、户均配变容量)。全面提速扩能。坚持适度超前、精准规划,加快形成县域“2+5”电网布局,打造以“两厂四站”为支撑、220千伏“东中西”坚强环网网架。坚持前期从早、建设从稳,深化“两个前期”融合,发展、建设、物资、运维一体推进,加快建设一批、投产一批、见效一批。加快绿色转型。深化智能配电网建设,满足分布式电源、微电网、新型负荷友好接入。加快智慧变电站、智能配电网建设,实现设备状态全面感知、诊断高度智能、运检效率提升。截止2025年7月全市共计充电桩户数18598户(居民17854户,工商业及其他744户),其中固始3629户,羊山2622户,浉河2523户,息县1683户,淮滨1465户,平桥1234户,光山1206户,商城1196户,潢川1152户,罗山749户,新县719户,明港420户。 (二)健全标准规范。为进一步促进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布局、有序建设、规范运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起草了《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待《办法》正式公布实施后,结合我市实际,相关部门制定符合我市充电设施建设相关标准规范。 (三)强化监督检查。消防部门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线、占用消防通道充电、充电设施违规停放等行为。2025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居民小区6245次,发现并整改充电设施消防安全隐患12处。 四、发挥各方职能,完善决策机制 (一)严格落实“谁所有,谁负责”原则。明确居民自用充电桩所有权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车企或充电设施供应商对质保期内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充电运营商负责其公共充电设施的运维安全;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安全隐患的责任,并协助监督。 (二)赋能业主组织与物业。加强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明确其在充电设施建设中的协调配合责任。要求物业企业必须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和施工。除非经供电、消防等专业部门书面认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电力容量确不可行,物业不得擅自阻挠业主合规安装需求。 (三)完善考评激励机制。探索将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美好家园”、“优秀物业服务项目”等评优评先指标体系。对推进有力的单位予以表彰;对阻挠建设2025年7月29日的,实行评优“一票否决”并视情曝光。 (四)普及充电公众教育和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多种媒体渠道,加强对电动汽车和智能充电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汽车充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并培养绿色出行的消费习惯。 衷心感谢您对信阳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有利 联系电话:0376—7639693 协办单位: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郝 俊 联系电话:0376—6538852 协办单位: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 系 人:李 勇 联系电话:13673477773 协办单位:信阳市供电公司 联 系 人:张人园 联系电话:18637669829
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