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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信阳市中心城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
作者:  时间:2025-07-27  来源: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字号:【

  2025年7月11日,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信阳监管分局和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信阳市中心城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4年9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住房供应节奏,从严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在建项目加强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衔接,新建项目原则上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审批,促进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郑州、开封、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工作。鼓励其他地市拿出优质地块,探索现房销售”。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稳住楼市”纳入总体要求,提出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目标。2025年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将稳住楼市作为重要任务。

  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报告,当前房地产市场延续了去年的低迷走势,今年1-5月份,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同比均呈下降走势,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化周期长、去库存压力仍然较大。

  二、制定过程

  为进一步抓好房地产市场化风险、去库存、控增量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若干措施》,征求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积金中心、人行信阳分行、金融监管局信阳分局等部门的意见,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市政府法制审核后,提交市政府9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提交市委常委会156次会议研究通过,同意印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平稳、渐近的方式推进商品房由预售向现售转变,实现消除购房交付风险,从而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四、政策亮点

  1.商品房预售管理“新老有别”。将在建项目和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且在2026年7月前开工的项目作为“老项目”,在预售房屋的投资金额完成25%以上时可申请预售许可;将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在2026年7月后开工的项目、2025年底与辖区政府签订框架协议的招商引资、棚户区改造、城市有机更新等项目作为“新项目”,实行封顶预售许可。

  2.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文件印发后出让的土地,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要求实行现房销售,是省内首次提出“全面现房销售”的城市。

  3.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将预售资金分为“重点监管资金”和“一般监管资金”。重点监管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工程款、材料款等,按建设进度拨付;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部分属于一般监管资金,可由开发商自主提取使用,优先用于项目相关开支。例如,某高层住宅某项目销售额1亿元,核定其中的8000万为重点监管资金,开发企业可在12个节点申请使用,资金由监管银行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和建材供应商;剩余2000万作为一般监管资金,开发企业可申请提取用于支付项目税费或营销费用,资金区分管理,精准保障工程建设交付。

  4.规范项目公司与企业总部的关系。文件强调了项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要求项目公司必须依法行使独立法人权利,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严禁企业总部抽调项目资金、提前抽逃出资和分红,切实维护购房人利益。


  解读单位: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6-6366250

  原文: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