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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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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18
来源: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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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豫建市〔2025〕135号)要求,决定对我市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23年和2024年连续两年无产值且多项资质被标注异常的建筑业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企业劳务资质不在核查范围内。 二、核查内容 资质动态考核重点核查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等相关人员和技术装备及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标准按照住建部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执行。 三、核查要求 (一)各县住建局通知辖区内被核查企业提供《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附件2)以及相应的职称证书、技术工人证书等复印件。《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需根据企业具有资质情况,逐项填写,装订成册。 (二)各县住建局负责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核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等许可事项,不得使用待整改资质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撤回相应资质。动态考核期间,企业自行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再要求其对相应资质进行整改。 (三)若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直接认定动态核查不合格。逾期不提交核查资料的视为动态核查不合格。 各县要严格组织资质动态核查,按照程序依法撤回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结果及资质撤回情况请于2025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市局建管科。(邮箱:xyszjjejsh@163.com)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