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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xyjw  时间:2025-01-1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字号:【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制作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持续深入贯彻《条例》,规范公开规划、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务员招录、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信息。聚焦房地产市场、建设领域、物业服务等各类民生关注热点,加大针对性信息发布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通过政务网站公开信息共93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条,政务动态信息544条,政府信息公开条目379条,解答群众留言195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7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0件,公开88件,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12件。

(三)平台建设。积极适应政务公开工作新情况、新要求,努力提升平台建设管理,对网站进行升级,设置无障碍阅读、适老化模式等功能;在门户网站设置保障性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栏目,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全面提升全局政务新媒体的公信力、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四)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条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发布等管理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层层审批把关,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安全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主题分类;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一目了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市住建局自查情况、群众反馈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积极抓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集中学习政务公开专题知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0

0

0

0

0

0

1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8

0

0

0

0

0

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0

0

0

0

0

0

1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

1

0

1

12

5

0

0

0

5

6

0

0

0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得到了提升,但也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重点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精准精细,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水平有待提高。

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弥补不足,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时间节点监管,提升信息公开速度和质量。三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工作信息、政策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109 号),本年度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