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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情况的通报
作者:局设计科  时间:2025-01-0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字号:【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4年第季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建局、明港镇城乡建设规划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24年第季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第季度,全市共审查193项单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建筑面积95.8。通过审查发现:违反一般条文2558条,违反法律法规条文18条,违反安全条文0条,违反强制性条文2条。

本季度勘察设计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率1.04条/百项,与上一季度3.03条/百项相比,勘察设计质量持续提升。

二、各专业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勘察专业

1.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拟建工程地点应确定到街道、乡镇一级。

2.勘察报告应查明基坑周边建筑物的情况,并评价基坑开挖时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

3.基底下存在较厚填土且采用桩基方案时,应考虑桩基以外填土自重沉降对工程的影响。

4.各项试验成果表应有试验单位的盖章及相关人员的签字。

5.拟建场地存在较厚欠固结填土且采用桩基方案时,应考虑桩侧负摩阻力。

6.针对有地下室的建筑物提出抗浮设防水位,抗浮设防水位应按《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确定。

7.天然地基方案中,采用加大基础埋深或换填方案时,基坑开挖深度会大于3m,应对危大工程进行评价。

8.补充钻探孔封孔回填情况的要求。

9.黏性土状态描述与土工试验成果不符。

10.补充特殊岩土的评价。

11.复合地基处理方案中各参数及承载力均匀应提供特征值而不是标准值,请复核。

12.补充桩基的检测验收的具体要求。

13.补充附表的责任人签字。

(二)建筑设计专业

1.非机动车库通道宽度不满足JGJ100-2015第6.3.3条。

2.未注明复核最不利点疏散距离。

3.节能构造做法与材料构造做法表不符。

4.未注明屋面栏杆、栏板净高。

5.厂区机动车道路纵坡坡度不满足GB51157-2016第8.1.4条注3。

6.设计说明存在照抄规范、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符内容。

7.厕所隔间净尺寸不足。

8.办公室隔墙耐火极限不满足GB51157-2016第15.3.13条。

9.未注明涂料类型及矿棉板燃烧性能等级。

10.未注明厂房生成物质及火灾危险性等级及建筑防火分类。

1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未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2.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界定及使用部位有误。

13.有水设备房间未设置防水层。

14.总平面图深度不足,未注明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宽度、转弯半径及荷载要求等。

15.楼梯详图深度不足(未绘制面层),窗台、护窗栏杆、扶手净高须复核。

16.防水专篇深度不足,缺少各部位防水构造详图或与做法说明不一致。

17.首层台阶设置不满足GB50016-2014第5.5.19条。

18.靠墙扶手边缘距墙面完成面净距不满足GB55031-2022第5.3.3条。

19.室外楼梯周围2.0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其他开口,GB55037-2022第7.1.11-3条。

20.设计说明未注明室内、外现状消防存在的问题及改造后要达到的目标,并根据《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2021确定改造部位、内容及标准。

21.消火栓设置影响防火隔墙耐火极限。

22.楼梯间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不满足GB50016-2014第3.7.5条。

23.厨房未进行流线设计。

24.未设置太阳能系统。

25.托儿所距地1.2m的墙面应做软质面层。

26.铝合金门窗型材厚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27.一层楼梯平面不满足扩大封闭楼梯间的要求。

28.消防救援口采用玻璃窗时应选用安全玻璃。

29.一星级建筑室内污染物浓度限值应按规范要求降低10%。

30.缺土壤氡检测报告、环评报告。

31.与公共楼梯间贴邻的居室应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32.明确地下室顶板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且不应低于P8级。

33.电梯层门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0h。

33.影厅门不应采用大于90度开启的防火门,豫建设计[2023]280号第1.1.12条。

(三)结构设计专业

1.建筑场地为抗震不利地段属于《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002-2021第4.1.1条2款时,水平设计地震参数应乘以1.1--1.6增大系数。

2.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4.2.4条注明HPB300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

3.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7年版)第4.4.3条5款,结构设计应明确主要房间荷载取值,结构计算书中活荷载标准值取值应与说明文件中一致。

4.结构设计总说明应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B50016-2014(2018年版)第5.1.1条和5.1.2条,应注明建筑物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值。

5.结构计算时未考虑活荷不利布置不符合《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第4.2.1条。

6.地下室顶板采用大跨度板(≥6m),应考虑楼板内变形影响,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3.6.6条,补充顶板有限元计算并包络设计。

7.框架梁箍筋直径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3.3条3款。

8.结构设计应根据《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第2.0.8条应进行混凝构件受力裂缝计算并满足2款要求。

9.采用钢结构建筑,应根据《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第18.1.5条补充说明:钢构件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时,其高强螺栓连接处的涂层厚度不应小于相邻构件的涂料厚度。

10.采用筏板基础,地下室剪力墙水平筋直径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4.5条。

11.剪力墙边缘构件当其一端为墙或全部为墙时,墙厚200mm时其箍筋φ@200及墙厚300mm时其箍筋φ8@200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4.3条1款。

12.结构超长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8.1.1条,仅采用后浇带措施无法消除温度应力和混凝土收缩的不利影响,结构计算时应考虑温度应力且按8.1.3条采取多项措施。

13.门式刚架屋面雪荷计算时应考虑屋顶天窗、屋顶女儿墙等突出物处的雪荷分布系数,详见《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4.3.3节。

14.房屋顶层剪力墙、长矩形平面房屋的楼梯间和电梯间剪力墙、端开间纵向剪力墙以及端山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间距应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2.19条要求。

15.结构计算时仓库、厂房等非民用建筑,不应采用《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第4.2.4条折减系数。

16.防火一级时,地下室梯柱(200*450)耐火极限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1.2条。

17.应按照住建部37号部令、住建部建办质﹝2018﹞31号文件要求,《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建行规〔2021〕7号)第八条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其中基坑支护必须进行专项设计。”

18.部分跨高比不大于2.5的连梁,其两侧腰筋的总面积配筋率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2.27条4款。

19.屋面檩条跨度大于6m,根据《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9.3.1条,应在檩条跨度三分点处各设一道拉条或撑杆。

20.部分钢柱翼缘宽厚比不满足《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3.4.1条2款。

21.高强螺栓连接,钢材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满足《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3.2.6条。

22.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体积配箍率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3.9条3款。

23.部分钢柱翼缘宽厚比不满足《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3.4.1条2款。

24.结构计算书应校审,并由设计、校对、审核人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详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4.11条。

25.工业建筑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取值应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2节。

26.补充梁裂缝及挠度验算文件,校核梁裂缝及挠度是否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3.4节。

27.部分混凝土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表3.4.5。

(四)给排水设计专业

1.生活泵房应设置不低于0.8m挡水板。

2.应补充安全阀启动压力值。

3.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未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4.应注明入口压力,保证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大于0.4MPa。

5.建筑内部消火栓不应被装饰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

6.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7.室外检查井距离建筑物外墙距离应注明,底层超过12m的排水横管应增设通气管。

8.消防水箱底与地面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8m

9.开水间给排水管应满足GB50015-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第6.9.10条要求。

10.生活水箱人孔应密闭并设锁具,见GB55020-2021第3.3.1.4条。

11.屋顶消防水箱重力出水管上的止回阀需为开启压力低的旋启式止回阀。GB50015-2019第3.5.7.5条。

(五)暖通设计专业

1.增加消防泵房空调的温度控制要求和能效限值要求。

2.绿建设计的技术措施包括使用中央空调,应根据中央空调的类型提出对能效的要求。

3.大于100平方米的应标识排烟措施。

4.厨房应设置平时机械通风和使用时的局部机械通风,并采取措施达到规定的净化要求。

5.平面底图应和建施保持一致(现在的操作间没有防火门)。

6.排烟机房内排烟防火阀距离防火隔墙不应大于200mm。

7.补充绿色建筑对应内容(建施评分表中暖通专业7.2.5项应根据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评分要求进行打分,并在暖施设计说明中补充房间空调器的能效要求)。

8.设计依据补充河南豫建设计(2023)278及280号文。

9.采用自然排烟时应注明排烟窗的位置、开启方式、有效面积等。采用自然通风时,应注明开启外窗的面积、标高等。

10.穿过不同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支管上应设置280℃排烟防火阀,见GB50067-2014第8.2.8条。

(六)电气设计专业

1.事故通风的手动控制装置未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违反《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6.3.9条。

2.生活水泵电动机未加装灵敏度为30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接地故障保护,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9.2.12.3条。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未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的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未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的铜芯电线电缆,违反《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12.0.16条。

4.电梯前室、疏散楼梯间未设置应急广播,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3.6.5条。

5.空调柜机插座额定电流16A,与保护断路器(仅连接一个插座)过负荷整定20A不匹配,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6.3.1条。

6.隔离电器未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多极隔离电器,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7.5.1.2条。

7.屋顶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配电箱配电箱内未在开关的电源侧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违反《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5.4条。

8.应急照明系统配电线路未穿热镀锌管保护。

9.说明并检查视频监控摄像机探测灵敏度应与环境最低照度相适应。

10.说明疏散照明、安全标识的亮度和对比度要求。

11.地下室为潮湿场所插座装高不应低于1.5m。

12.屋面人工接闪器材料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13.应说明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格栅吊顶场所的设置情况。

14.火灾光警报器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

15.电井照明不属备用照明,不应接入应急照明箱。

三、工作要求

1.各勘察设计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本季度质量通报文件,对照各专业存在的问题认真研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质量控制,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持续加强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学习,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2.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信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信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和《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与施工图专项审查的通知》(信建〔2023〕8号)持续做好信阳市海绵城市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工作。

   3.进一步做好数字化审图工作。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省住建厅要求,把所有需要施工图审查的建设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等)全面实行数字化审图。

 

    附件1.信阳市2024年第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汇总表  

2.信阳市2024年第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明细表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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