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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第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信建房〔2024〕38号)
作者:xyjw  时间:2024-12-0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字号:【

信建房〔202438                  

     签发人:

                                       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第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6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素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解决主体定位问题

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主体定位不准确的问题。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定期对全市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业主广泛宣传《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20031864号)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2285号) 物权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相关规定,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和各项法律责任,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让广大业主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全力打造平安稳定和谐的居住环境二是加强行业培训抓牢规范物业服务关键,围绕物业服务、消防、工程等技术岗位,各部门联合开展专项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并将培训、考评等内容纳入好差榜考评体系。借鉴其他地市在物业管理中的好做法和先进理念,完善规范物业服务标准,增加物业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努力营造设施齐全、维护及时、秩序良好、卫生整洁、文明和谐住宅小区,逐步增强居民的获得感。三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实地检查、专项复查、联合督查和信用评定等措施,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和星级评定制度,完善 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建立物业企业良性退出制度,淘汰服务不到位、群众意见大且投诉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投诉责任机制,及时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

二、关于行业管理问题

针对新建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质量不高推行市场竞争机制不全面等焦点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严格落实前期物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制度,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接受业主和业委会的公开监督。建立物业企业良性退出制度,淘汰服务不到位、群众意见大且投诉多的物业服务企业,支持、指导两委依法解聘业主不满意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鼓励两委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重新选聘。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投诉责任机制,及时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二是规范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形成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过程中各类收费行为的指导监督,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收费信息公示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健全执法下沉,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建立健全由住建、城管、公安、资源规划、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单位为主体的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明晰事项名称、主管部门、执法依据等基本要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做好小区内普法宣传,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内容和联系信息,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行业职能,依法承担社会责任,给广大业主创造一个平安稳定和谐的居住环境。四是加强依法依规监管。加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督导力度,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法律责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行动,有效惩治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三、关于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提出的物业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依规监督。联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物价部门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20031864号)《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2285号)等要求,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价格进行严格监督监管。二是开展收费评估,强化质价相符导向。对业主反映收费问题强烈的物业小区,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在物价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物业小区进行成本测算,开展物业服务和收费工作评估,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公示力度。邀请热心业主加入业主代表扩大会议,让更多业主参与物业费调价方案讨论中。推广酬金制计费,试点建立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和业委会(物管会)对物业费及公共收益共管账户。三是加强审计和监督充分发挥两委职能,建立健全的审计和监督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确保其合规性和透明度。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和城市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763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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