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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4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作者:局设计科
时间: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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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4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羊山新区、明港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4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2月4日 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2024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风干物燥,传统节日、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中,用火用电量大,历来是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4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消安〔2024〕15号)相关工作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市住建系统部署开展2024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严查密防住建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隐患整改质量和消防安全工作能力水平。结合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以“生命通道大起底、火灾隐患大排查、单位责任大落实、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大演练”为主要内容,精准研判,聚焦重点,优化措施,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维护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生命通道大起底。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新建、改建等工程项目加强指导,严禁违规装修改造建筑结构导致占用、堵塞、封闭“生命通道”。要加强源头把关,严查严处违规装修改造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合理设置安全出口。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消防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信政办文〔2023〕19号)等相关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服务区域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发现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以及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在住宅楼门厅口停放造成生命通道堵塞。 (二)火灾隐患大排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全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专班办公室统筹作用,联合当地消防救援部门指导各县(区)、各行业部门利用排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契机对辖区建设工程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项上传“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信息化工作系统”,并督促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落实整改。 (三)单位责任大落实。全市住建系统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要加强对在建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分管行业领域单位的指导,督促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自查自改”工作,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四)疏散逃生和应急教援大演练。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落实新入职员工全员培训、重点岗位工种人员针对性培训要求。根据重点岗位人员工作性质,组织局部模拟火灾处置和疏散演练。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2月10日前)。各县(区)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3月15日前)。各县(区)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三)归纳总结阶段(2025年3月16日至31日)。各县(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固化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高发季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力抓好贯彻落实。要聚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间,努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此项工作,严防推诿扯皮、漏管失控。要注重与消防救援、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移交查办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防范措施和治理手段,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水平。 (三)精准排查,严格执法。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找准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领导+专家”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坚持现场查、现场讲、现场交办、现场签字、现场验收的“五现场”要求,坚决惩治各类违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 (四)关注舆论,鼓励监督。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规律和特点,围绕“预防为主 生命至上”宣传主体,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地标建筑、交通工具、沿街LED显示屏、小区宣传栏、电梯广告显示屏、手机自媒体等方式和载体,对消防安全知识、火场逃生技能、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等内容进行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2025年3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李 博 0376-7639719 zaz0376@163.com
附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 件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部门: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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