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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404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信建房〔2024〕21号) |
作者:xyjw
时间: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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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建房〔2024〕21号 签发人:孔立辉 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4048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刚、唐枫委员: 您两位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物业业主委员会主体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两位准确地指出了当前小区物业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业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的影响,同时也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建议,您的建议对发挥业主委员会主体作用、改进物业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首次提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概念,并明确了“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的法律地位。这一规定标志着中国在立法层面上正式确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制度。也就是说历经21年,业委会的概念很多人都很熟悉,但是现实中,大多数小区都碰到过业主大会成立难、业委会选举难的问题。长期没有业委会,容易造成一些问题,比如监管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乏力;无法选聘、解聘物业公司;使用维修资金困难等。在这种情况下,省厅及时印发了《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工作办法》的印发对陷于困惑中的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以及广大业主来说,是“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我局将这场“及时雨”利用厚生、惠泽更广的做法是: 第一,组织培训、广泛宣传,解决“怎么走”的问题。省厅于4月份印发《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后,我局第一时间精心制作了《工作方法》PPT课件,组织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代表共200余人进行培训。课件对《工作方法》中的二十四条内容条分缕析,严格对照《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信阳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培训结束后,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工作群、“信阳住建”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组织八县三区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专题培训,使《工作办法》得到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实落地。5月23日,省厅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科室认真传达学习。随后,于6月1日成功举办《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培训会。参加培训会的有局相关科室、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各级物业管理协会会长、秘书长,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代表100多人。培训会不仅解读了信用管理的概念、信用评价的标准,特别强调了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等内容。同时,还借助经典案例,对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参加培训会的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培训会让他们对《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自身的信用管理工作有了更明确的指导。多次的专题培训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对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现场指导,规范运作,解决“谁来治”的问题。一是精准施策,破“指导缺位”之难。我局高规格成立了工作专班,对成立难度大难题多的社区全程跟进指导,推动组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实行属地为主、行业为辅的双重管理,起草并完善了物管会组建流程、会议制度、工作规则等,强化属地管理,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探索街道负责物管会成立筹备、人选资格把关及备案审核工作,确保物管会组建有据可依。比如我市印象欧洲小区大多数业主在5年前就在要求解聘物业公司,因为该小区人口构成多元、身份背景多样,容积率高、入住率低,业主大会迟迟无法成立。在我局指导下,今年年初成立了物业管理物业会,重新选聘河南正弘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现在的小区环境整洁、管理规范、气氛和谐,从以前的“问题小区”将逐步成为“宜居小区”。二是规范程序,破“流程不清”之难。我局依据《工作方法》的规定,按照推选—审议—公示“三步走”程序,明确物管会由业主代表、社区代表组成,注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在职党员、热心业主中推选业主代表初步人选,丰富拓展物管会人员组成结构;街道组织开展初步人选的资格评议、政治审核,择优拟定人员名单在小区不低于2处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联建互促,破“协同缺力”之难。推行社区和小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物管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近百名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兼任物管会主任,鼓励物管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担任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选派48名共建单位党务骨干担任小区党建指导员,推动社区、物业企业、物管会协调联动。 第三,凝聚力量,共同发力,解决“不善治”的问题。一是推动资源联合。整合社区民警、党员队伍、网格员等力量,统筹抓好小区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创新推进红色物业建设,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指导社区建立小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筑牢红色服务阵地。二是推动问题联解。学习“枫桥经验”、用好“城事联解”,梳理建立需求、资源、项目、责任等“四张清单”,整合社区资源,解决小区设施破损、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800多个。三是推动服务联办。召集社会组织、小区党员、热心居民等组成“邻里先锋”服务队,开展楼道日常巡逻、爱心义诊、清廉文化宣传等志愿服务1400多次,构建“党建引领、物管管事、居民当家”的小区治理格局。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履职都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例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是性质是否相同,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民事行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是否能提起诉讼,这些问题都还有待立法进一步予以完善和明确。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今后的组建和运行过程中也可能还会遇到各种挑战,但是我相信通过党建引领、有效的沟通协调、提高居民参与度等措施,可以成功克服困难,实现有效的社区治理和居民自治。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探索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激励机制,建议各县区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纳入街道年度考核,对履职尽责,管理到位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表彰。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对先进典型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宣传,形成示范引领,增强辐射带动。激发广大业主关爱小区、热爱公益事业、关心小区管理,把“小区是我家、人人要维护”的意识变为每个业主的实际行动,提升业主自愿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意识,提高我市住宅小区成立业主组织成立的覆盖率。使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真正成为沟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共同创建舒适的生活家园。 同时,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中的规则制度,严格把关业委会、物管会成员党员比例人数,将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小区居民四方联动的红色物业体系动起来、用起来;组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功能型党支部,推动物业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小区居民共同发力,同频共振,形成细化实化共建和谐小区的强大组织力,实现物业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衷心感谢您两位对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宋学红 联系电话:13903767328 2024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