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计划 / 规划 |
市住建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
作者:xyjw
时间:2024-08-12
来源:
浏览次数:次
字号:【大
中
小】
字号:【大
中
小】
|
根据河南省住建厅和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职能和担负的任务,现就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健全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一)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根据法定赋权情况,认真、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加强对权责清单管理及运用,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要求。二是进一步审视部门内部机构职能分工,科学、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资金、装备保障,做到重点事项有效管、一般事项有人管。(责任单位:法规科、人事科、财务科、审批科、房管科、建管科、勘察设计科、城建科、局属各科室对应二级单位) (二)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实现便民高效。着眼“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主办”,坚持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相关“跨省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落实,巩固放 管服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审批科)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清单之外无审批”,根据《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完善信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全要素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推动建立限时办结机制。深化“大厅之外无审批”,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全面实现政务服务部门窗口、事项、人员、系统、环节实质性“应进必进”。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探索“双随机+信用分类”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审批科、法规科、各执法职能科室和相应的单位)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贯彻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起草部门初审、法制机构复审的公平竞争 审查运行机制,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均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坚持依法审慎决策,严格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涉 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必须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认真听取和 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并注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确保政策制定的内容、程序合法合规。落实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清单化落实320项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均衡一体化发展。开展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拓宽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损害营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增强企业权益保护力度。开展与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不相适应的规定的专项清理行动。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责任单位;局营商办、法规科、各相关科室及单位)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住建领域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五)加强住建领域相关法规、规章立该废工作。一是落实省市年度立法计划,推动完成住房城乡建设地方性立法任务。2024年,省厅将重点推进《河南省历 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河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项目的相关工作。要结合本地工作需要,坚持“小快灵”,突出地方特色,小切口、立良法、保善治。二是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围绕城市更新、房地产和建筑业转型、房屋市政设施质量安 全以及城市运行安全等方面,结合上位法立改废释情况,认真梳理和查摆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的短板、弱项,提出立改废释建议并积极推动。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好行业立法计划和申报。三是建立健全立法论证评估和风险防范机制,起草立法内容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同时要发挥专家库、专家学者参谋智囊作用,进一步提升立法专业性、可行性和精准度,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责任单位:相关科室和单位)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和公开发布等 制发程序)。依托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和上级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责任单位:法规科、相关科室和单位)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七)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局机关和各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也是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财务科、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八)健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签订合同,解决好局系统涉法涉诉工作。(责任单位:法规科) (九)严格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信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面记录、全程留痕、闭环管理,实现行政决策档案全生命周期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相关科室及单位) (十)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执行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机关纪委、法规科、局相关科室及单位)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房地产、建筑市场、物业领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注重群众的监督评价,促进执法效果不断提高。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房管科、建管科及相应的二级单位) (十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知精神,并严格按照我局制定下发的《全市住建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知要求和任务分解,细化贯彻落实,10月开展中期评估。建立新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手册编写和使用工作,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到岗到人。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局属各执法职能科室和单位) (十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创新实践活动,以“小切口”体现“大服务”,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探索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机制,通过梳理和编制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目录、建立提醒台账、确定提醒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到期前提醒服务。通过信息收集、问题处理、诉求反馈、提质增效等举措,加强跟进帮扶指导,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及时修订法律风险防控清单,进一步提升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将工作重点从宣传违法风险点切实转换到落实防控措施上。推进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对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持续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规范组织实施,提高宣讲质效,做好对宣讲内容的事前把关,突出执法理念、执法流程、办案技巧等实战操作,打通行政执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常态化组织比武练兵,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理论学习和测试,定期组织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柔性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事)例征集活动,宣传推广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执法。(责任单位:局审批科、房管科、建管科、及涉及的科室和单位)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及时修订我局突发事件总 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联合会商、协调联动、应急响应、救援处置、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细化突发事件应对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责任单位:房管科、建管科、办公室及其他涉及科室和单位) (十五)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各部门应急救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群众突发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避险救助能力,引导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责任单位:房管科、建管科、办公室及其他涉及科室和单位)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要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责,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压实行政调解责任。依法加强房地产、建筑市场,尤其是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四个一”组织保障工作体系,将行政调解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试内容,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调解立卷归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案卷评查标准。坚持“三调”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责任单位:房管科、建管科、房屋中心、质安站、造价中心) (十七)落实好涉及我局行政复议工作。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按照法规科通知,依法及时按照要求提供答复书面资料。(责任单位:法规科及相关科室和单位) (十八)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加强与法院常态化沟通联络,凝聚矛盾化解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和配合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及时全面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履行相关职责或者纠正自身相关违法行为,支持和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有效规范或者纠正自身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及时做好建议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责任单位:法规科及相关科室和单位) (十九)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依法依规转办督办,实现分类精准、督办及时、结果明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责任单位:办公室、房管科、建管科及相应的单位) 七、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十)强化对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对发现不良执法行为全局予以通报,严重不良执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局机关执法科室和相应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县区相应股室及单位执法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执法监督,并就监督情况予以通报。加强个案行政执法监督,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提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确保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持续下降。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放权部门要按照“谁放权、谁指导、谁培训”的原则,通过驻点指导、跟班轮训、首案带办、案卷审查等方式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罚款实施活动,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的,要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并有针对性实施行政指导,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责任单位:机关纪委、法规科、相关执法科室和相关执法单位) (二十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宣传报道和重要文件公开,着力提高政策宣传效果和解读质量。加强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推动局网站集约化发展,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断增强平台发布、服务、互动实效。加强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渠道畅通、答复规范,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科室)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二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配合市建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统一受理、用户认证、智能搜索问答等基础能力,实现“一体五端”事项同源、服务同质、功能互补、业务协同。深化“平台之外无审批”,完成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重构升级,推动电脑端、移动端、大厅端、自助端、热线端等多端一体融合。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全面完成存量审批业务系统整合融通,分级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质性联通,实现全省“一个平台管审批”。(责任单位:审批科)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二十三)强化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要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结合实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抓好推动落实;严格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规定》,按规定报告、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 (二十四)严格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法规科要认真执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履行好局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情况交流、督促考核等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加强落实协调推进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责任单位:法规科、各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 (二十五)加强队伍机构建设。加强法治机构建设,选好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等重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局财政预算,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根据职能开展本部门系统法治专题培训。局主要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责任单位:法规科、财务科、人事科) 十、落实普法责任,打造良好法治生态 (二十六)突出普法宣传重点。按照省、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在内容上,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将其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单位)2.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局党组及各支部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把持续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践难题。(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法规科、各相关科室、单位)二是落实好公共基础法和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1.突出阐释宣传宪法和民法典,领会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弄明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宣传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理解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2.突出学习宣传住房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行业领域实际需要, 抓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掌握基本规定,熟知基本规范。3.突出学习宣传其它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大力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4.突出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抓好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观念。5.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基本内容,突出学 习宣传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在对象上,要突出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和行政监管服务对象这两个重点群体,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以及主管领域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贫乏、违法行为多发的企业和人员。(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各执法职能科室及相关单位) (二十七)完善宣传教育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 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探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方法机制,分级分类明确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 规和党内法规知识,严格落实法治学习培训任务,完善配套制度。二是推动实践养成。切实把对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纳入岗位职责履行与考核评价体系,融入单位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之中,教育和推动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积极组织参与社会生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规则意识,培养守法习惯,维护公序良俗,自觉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正确分类处置垃圾、杜绝餐饮浪费等等,坚决纠正法不责众、滥用职权、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三是持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四进入”:即进企业、进工地、进小区、进“窗口”。定期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法治培训,强化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指导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自觉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和各环节。倡导企业开展法治状况自检,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定期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和住宅小区居民进行安全提示和法治宣传,强化他们安全生产、合规做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在相关政务窗口设置提示、告示,提供和宣传必要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条件标准等服务,引导方便办事群众。(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其他具备执法职能的科室和局属向相关单位) (二十八)创新拓展方式方法。一是拓展普法渠道。坚持普法工作“四融入”,即融入党建工作、融入立法过程、融入日常监管、融入技术服务等各项工作之中,体现到不同岗位履职尽责的 全过程。二是优化普法方式。积极适应广大受众的习惯偏好,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注重典型案例的收集和运用,根据不同普法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三是扩大普法力量。充分发挥相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在促进相关人员学法用法方面的特殊作用,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履行普法义务。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四是依靠科技赋能。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相关群体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责任单位:法规科、机关党委、其他具备执法职能的科室和局属向相关单位) (二十九)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坚持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局面。局法规科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定期收集和了解普法需求,组织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指导督促各普法工作责任单位、科室贯彻落实,及时汇总情况、总结报告。承担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管)、技术服务职能的各类普法责任主体,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重点工作对象,分析、提供分管领域普法需求,并组织实施普法计划相关内容,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应有成效,及时统计、报告普法工作有关情况。(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上述工作安排将作为本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单位、科室依据职责和所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任务的牵头推动和落实工作,每月、每季度及时将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按照要求,有文字总结、信息资料(文件、简报信息),有现场图片的进行分类归集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分类按照考核要求和指标建立好台账。
2024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