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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市场专业承包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 |
作者:xyjw
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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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羊山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建筑市场专业承包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管理,通知如下: 一、依法理顺工程承发包管理机制 (一)各县区、羊山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工程发包分包、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遵守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依法进行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活动,自觉接受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本通知所称专业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将与建筑工程有关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的行为。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依法将建筑工程劳务作业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的行为。 二、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 (一)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严禁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二)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将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一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专业工程原则上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一个单位工程的一项专业工程原则上只能分包给一个专业承包企业,群体工程应科学合理划分标段。确需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仅限于总承包企业不能独立完成的,如:精装修、幕墙、消防、电梯、弱电智能化、通风空调等工程。 劳务作业必须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 (四)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必须依据《建筑法》的要求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应当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企业应与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依法签订施工合同。 (六)专业承包企业必须在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完成所承包的专业工程,不得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不得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专业工程。 三、明确工程承发包工作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总承包招标时,应同时报送专业工程招标计划,明确招标内容和时间安排,并应于专业工程开工前完成招标工作。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应由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共同签订施工合同。 2.由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应监督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严格履行合同,按时支付工程款。 3.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企业的关系,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内容。 4.实行建设管理代建(代理)的项目,由建设管理代建(代理)机构履行项目法人责任,承担建设单位工作职责。 (二)总承包企业职责 1.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依法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并将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2.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施工现场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接受监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工人工资发放等情况; (2)为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作业条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3)审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4)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成品保护; (5)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分包工程款; (6)督促、检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做好本单位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质量、安全教育工作。 (三)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职责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负责,接受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2)负责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 (3)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施工总承包和监理企业审核; (4)按规定与技术管理人员、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证技术工人持证上岗; (5)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并接受施工总承包和监理企业监督; (6)做好本单位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质量、安全教育工作。 (四)监理企业职责 1.监理企业负责配合建设单位监督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组织专业工程发包和劳务分包。 2.监理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现场管理。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合同等; (2)审查进场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人员持证上岗、用工合同、社会保险等; (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 (4)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专业工程实行质量、安全管理; (5)对专业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行验收; (6)按时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资料。 四、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2024年6月12日 政策解读:文字解读:《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市场专业承包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