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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
作者:xyjw
时间:2024-03-20
来源:局房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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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推动高层建筑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市指挥部决定成立11个督查组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市11个县(区)。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3月底,每个督导组督导次数不少于3次。 三、重点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情况;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省高层建筑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指挥部电话电话会议精神情况;排查整治工作系统应用情况、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四、工作任务 各督导组采取暗访和明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实地查阅县(区)指挥部有关资料,9个行业部门(其中住建、消防救援、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民政、通信、气象、电力等部门为重点),随机抽查现场排查情况、已排查高层建筑的整改情况(不低于总数5%),现场解决排查整治工作遇到的矛盾问题。依据排查整治问题清单,现场核实问题整改整治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高层建筑排查整治督导检查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层建筑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在扎实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排查整治的同时,主动对接督查组,认真准备档案资料,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辖区、本行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二)注重实效。各督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督查职责,将发现问题、帮扶指导、推动解决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有效提升督导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真实、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及时反馈给当地指挥部,并向市指挥部汇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限时组织整改。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指挥部提交督查报告。 (三)严守纪律。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迎来送往,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四风”现象发生。工作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有关措施和要求,督导组工作用车及差旅费由督导组所在单位提供保障。 联系人:宋学红 电话:13903767328 韩中凯 电话:13569778359
附件:1.
市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指挥部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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