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3年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xyjw  时间:2024-01-2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字号:【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制作本年度报告。该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2023年信阳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推进住建领域政务公开,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全市住建领域工作提供了支持。

(一)主动公开方面。信阳市住建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政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及时公开房地产市场、建设领域、物业小区等各类民生关注要点。通过网站公开信息共91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3条,政务动态信息526条,政府信息公开条目366条,解答群众留言273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6件,公开53件,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23件。

(三)平台建设。积极适应政务公开工作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微信订阅号、网站的账号和内容管理,逐步完成网络宣传矩阵的形成。同时完善并优化内容运营,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四)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站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带头抓、各部门协同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市住建局中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

0

0

0

0

0

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3

0

0

0

0

0

5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6

0

0

0

0

0

7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4

0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信阳市住建局主动处理、对接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但总体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需要进一步改善;三是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的业务敏锐程度需提高。

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弥补不足,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局范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增设相关业务人员,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讲座;二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按照法定时效,及时保质保量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素质培养,对公开内容进行专业把关;三加强公开科室业务学习。提高答复工作人员的业务敏锐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阳市住建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进行了网站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改造。同时,更新了便民电话,使群众能够精确地找到相应业务办理科室。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