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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村民自建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
作者:局法规科
时间:2023-09-08
来源: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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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印发〈信阳市村民自建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目前,我市农村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缺失,房屋风格杂乱,建设质量参差不齐,这与乡村振兴所要求的改善村容村貌、提升村民住房品质有很大差距,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亟待规范。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农村住房设计图集编制导则》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由六部分组成:总则,农房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农房建设工程安全要求,农房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附则。该办法主要依照《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根据我市地域特色,在风貌乡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新增房屋抗震、竣工验收、层高控制等具体内容,在建房过程控制、承揽工程人员资格等方面进行了约束。 四、术语解释 村民自建住房是指由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自行申请在宅基地上新建住房、扩建原有住房、装修改造原有住房的活动。 五、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 六、期限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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