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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信建房〔2023〕20号) |
作者:xyjw
时间: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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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建房〔2023〕20号 签发人:孔立辉 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0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罗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止目前,我市共有住宅小区3000个左右,有专业物业服务的小区770个,由此可以看出,我市还有相当数量的小区没有专业的物业管理,从而影响了居民的安居乐业。因此加强无物业小区的管理、对老旧小区进行长远规划是增强百姓“家门口的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也是助力“美好生活看信阳”城市品牌塑造的重要环节。 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实施自行管理的小区应当主动接受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委会实行自行管理”。为规范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巩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成果,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质扩面,我市主要是按照“属地街道组织领导、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跟踪规范、社区居委会具体落实”的工作思路,将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纳入城市管理范畴和社区建设体系,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监督。下一步,作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考虑规划条件、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业主人数、自然界限、社区布局等因素,经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为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院落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各级人民政府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整治规划、整治标准和年度计划,对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改造整治,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实施基本物业服务的老旧住宅小区向市场化物业服务过渡,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老旧小区的道路、照明、绿地及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资金,由辖区政府负责。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针对老旧住宅小区的不同情况,制定基本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收费项目与标准、人员安排等,并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后实施。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费。实施基本物业服务的老旧住宅小区可以利用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的公共收益,补贴物业服务费。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以及利用公共收益补贴物业服务费后仍然不足的,探索“零利润运转、考核式补贴”公益性物业管理新模式,辖区政府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补助。具体办法由辖区政府制定。 为长效保持改造成果,解决好老旧小区改造“三分建、七分管”后半篇文章,落实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让群众感受到老旧小区改造带来的实惠和变化,我局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正在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后期物业管理落实。通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激发居民主人翁精神,参与小区治理,建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服务,构建“街道办事处、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四方联动治理机制。探索采取鼓励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老旧小区的方式方法;试点探索公益性物业服务模式,使老旧小区达到“有清扫保洁、有垃圾清运、有秩序维护、有日常维修”的基础物业服务,实行公益性物业服务对老旧小区后期管理做到兜底性覆盖。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奏好改造“后半章”,巩固改造成果。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 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宋学红 电话:0376-7639136
2023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