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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 |
作者:市清欠办
时间: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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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致受益人: 鉴于 (保函申请人 )已与 签定了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我行与(保函申请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 (合同或协议名称),我方应申请人的请求,愿就保函申请人支付农民工工资事宜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担保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 二、本保函保证方式为见索即付保证,不设置免赔率或免赔额,在保函约定的有效届满之前,除因主合同终止执行外,保证人、被保证人和受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撤保。 三、本保函的保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证有效期满尚未完成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的,保函自动延期至投保人完成支付后7天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你方确认(保函申请人)在项目建设及施工过程中违反了有关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了劳务纠纷等,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的索赔通知后1个银行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指定账户支付索赔款,直至本保函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 五、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函到期后,请将保函原件退回我行注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保证人(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开具保函银行须知
1、开具银行保函前请认真审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发包)通知书等内容,根据中标(发包)通知书及审核后的保证金金额开具保函。 2、保函的截止时间应符合建设工程实际需求,一般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60天。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保函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保函不合规的不予收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及保函的,将该行为记入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4、在保函有效期截止前,被保证人尚未完成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的,保函自动延期。 5、受益人为:信阳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7639963 763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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