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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证书办理与管理 |
作者:局人事科
时间: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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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证书办理与管理
办理依据:《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细则》 报考方式: 网上报名由个人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依照公布的考试计划填报考试专业和员类。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1)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录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报省厅人教处。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可在考试前7日内,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办理条件: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参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和资料员等员类的考试。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2.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施工现场职业实践,可自愿报名参加材料员、劳务员和资料员的考试。 资料审核: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2.学历证书;3.身份证明;4.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5.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证书申领: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依据“信息管理系统”所提供的通过考核评价人员名单,填写《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省厅人教处同意后打印证书。逾期未申领者,需重新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领。 证书变更:在证书有效期内,所在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变更后仍执行原证书有效期。申请变更的,申请人应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提交下列材料: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附件4);2.原证书;3.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新聘用单位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4.申请人所在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证明文件。 证书复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每三年复检一次。证书复检应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2.过去三年从事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提供工作业绩;3.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证书补办:因证书遗失、污损,需要补办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附件5);2.身份证明;3.在省级以上媒体或河南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刊登遗失声明(证书遗失);4.污损的证书原件(证书污损)。 证书注销: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所在企业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出具意见,填写《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表》(附件6)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收回证书或者公告证书作废。1.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证书;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4.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或死亡的;5.长期不从事该岗位工作的;6.复检不合格的;7.持证人主动要求注销的。 证书换发:持有原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在原证书到期前6个月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提交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申请,并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测试合格后方可换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安排集中统一换证。 咨询电话:市住建局人事科 7639985 |